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房屋租赁
房屋租赁单位分给我的公寓房,因暂时自己没住,通过中介租给他别人。原定租期为一年,承租人付了半年的租金。由于承租人从事夜市生意,每天回来的很晚,加之屋内摆放很多夜市用品。有邻居反映,可能承租人影响到其他人的正常生活,单位要将房子收回。请问,我该如何让承租人退还房屋?会产生怎样的法律责任?如何让我避免损失?
地区:新疆-乌鲁木齐 分类:民事法律-合同纠纷 提问时间:2013-05-27 23:41:17
提问者: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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